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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教师职称竞聘评审方案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15 点击量:3762

(2013年5月1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以及《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相关会议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⒈严格执行省、市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
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高效。
二、组织机构
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付贞祥、张利波、田效方
成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赵自平、尚桂安、李士刚、姜晓军、刘永信、杨 栋。
⒉职称评审委员会(临时组建)
主 任:史本泉
⒊职称评审监督小组
组 长:张利波
成 员:赵自平、马占武、董海峰、程志伟
三、评审指标
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批准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次职称评审拟推报的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名额。
四、申报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要求,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控制在我校空缺岗位范围内报送,凡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都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确认为上报人员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五、评审标准
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能力、示范引领作用)、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校园网公告栏。
六、评审流程
⒈公示相关文件(办公室负责)
5月11日起,在校园网文件专栏公示《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⒉召开教职工大会(办公室负责)
5月11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省市教师职称评审会议精神,公布《东营市第一中学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办法。
⒊参评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
5月11日晚,全体教职工大会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级部、处室为单位组织报名,截止时间为晚9:30。
⒋参评教师填写自评表(教务处负责)
5月11日晚全体教职工大会结束后,拟参评人员领取并填写《2012年度教师职称评审自评表》,《自评表》填写完毕后,于5月12日上午8:30前由级部、处室统一上报教务处。
⒌召开评审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⑴所有参评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个人述职,每人限时2分钟。参评人员要根据个人述职情况进行互评打分。时间另行通知。
⑵根据参评人员述职等情况,评委进行投票。
⑶计票,公布计票结果。票数相同影响上报人员确定或排序时,对票数相同的人员重新投票、计票,直至最终确定上报人员及先后顺序。
⑷所有评委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⒍校内公示(办公室负责)
⒎组织填表上报(办公室负责)
                      【来源:办公室 编辑:郝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