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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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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禁烟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7 点击量:2482

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意义。根据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禁烟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全校上下形成禁烟的良好风尚,建设文明、和谐、空气清新的校园,为师生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自然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禁烟目标

禁止在校园内吸烟;禁止青少年学生吸烟。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学校禁烟工作,学校成立禁烟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本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利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田效方(副校长)

成 员:纪玉红(办公室主任)

张建全(教务处主任)

李新城(学管处主任)

尚桂安(团委书记)

赵自平(工会副主席)

刘永信(教科室主任)

姜晓军(艺体处主任)

李士刚(总务处主任)

  栋(电教处主任)

马占武(教务副主任兼高一年级部主任)

康述志(安保处主任)

程志伟(高二年级部主任)

董海峰(高三年级部主任)

四、禁烟措施

⒈凡进入校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教职工首先要遵守这一规定,同时,发现外来人员有吸烟现象的,应立即做好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⒉学校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标牌。学校内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学校服务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⒋学校将禁烟情况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吸烟者将按照《东营市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发展报告中。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