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部、职能部门: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3月5日上午对我校进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
⒈是否按照许可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
⒉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⒊是否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未按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⒋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门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
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⒍是否存在超编、违规进人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临时用工行为;
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使用社会捐赠的现象;
⒏是否按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登记、登记管理信息和年度报告公开;
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⒈事业单位财务是否独立核算,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是否出现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等情况;
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台账是否完整;
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
㈢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社会效益情况
⒈事业单位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办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方便办事单位和群众。
⒉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注重工作效能建设,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涣散、慵懒散、吃拿卡要等现象,服务质量是否得到社会群众认可。
⒊参加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情况,是否对事业单位管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提高。
二、有关要求
⒈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⒉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查阅台账及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
⒊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将下发法律文书限期整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⒋专项检查情况将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准备工作及责任分工
⒈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与协调,包括材料的准备、自查报告的撰写等。
⒉财务室做好财务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⒊各年级部、部门组织卫生扫除,尤其是教职工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⒋学校领导作工作情况汇报,校级领导、中层正职参加汇报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