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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05 点击量:4405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基本原则》的有关规定,东营市一中将在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方式,选拔部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东营市一中2014年在招生区域内自主选拔的学生人数为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东营市一中根据2013年初中学校生源质量以及学校性质(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省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等)向招生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推荐名额以公函形式发至初中学校。

二、报名条件

各初中学校按分配的名额向东营市一中推荐符合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学业成绩优秀、思想品德高尚、学科特长突出、某一领域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创新能力、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推荐分为校长实名推荐和学校推荐两类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初中学校可作为重点对象向我校推荐:

1.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

2.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省中学生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化学、生物)、全国青少年创新能力大赛(创意设计、科幻画、科技实践报告)获得其中一项二等奖以上且学业成绩比较优秀者。

各初中学校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学生信息、推荐理由在校园网、公告栏显著位置公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433日至35日。

报名要求: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时间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名单报东营市一中教务处。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附件;

⑵被推荐学生初中阶段获奖证书;

⑶被推荐学生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⑷校长推荐信(校长实名推荐)、教师推荐信(学校推荐)。

⑸报名时提供的推荐材料或证明材料,均应客观、真实。如果材料中存在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本年度推荐资格。

学校将与各初中学校和推荐生、推荐教师签订诚信协议,为推荐教师建立诚信档案。

报名联系电话: 8331218,8334629,8332529 

四、报名材料审核及名单公示

东营市一中结合学生报名材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4311日在东营市一中校内和校园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由东营市一中组织的自主招生测试。

五、选拔测试

测试时间:2014322日(星期六);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科目:语言与文学、数学、科学 

测试内容:初中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课程;

测试地点:东营市一中第一教学楼、第一实验楼,

          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自主招生学生的录取 

经综合测试、考核,自主招生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直接录取,学生名单于2014325日在东营市一中校内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情况调查。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报送通过自主招生测试学生名单。

已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取得义务教育毕业资格。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相关手续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统一办理。

七、领导机构

东营市一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学校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具体成员组成另行安排。

八、 监督保障机制

东营市一中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认真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在东营市一中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东营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对东营市一中自主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报名、监考、阅卷、录取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监督电话:0546-83314180546-8331572

九、附则

本方案由东营市一中负责解释。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