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市考核办《关于对各类考核项目进行排查统计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将今年下半年牵头或独立组织的考核上报办公室付秀波老师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 统计范围
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的(包括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府及市级议事机构等开展的);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的各类综合考核、专项考核、绩效考核等。
二、 统计内容
考核项目名称、考核实施部门、依据文件及文号、考核对象、考核时间等。
三、 统计方式及报送时间
办公室统计汇总。填写《考核项目排查统计表》并加盖公章,11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市考核办,电子版通过市协同办公平台发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四、 各部门要认真统计
把今年下半年凡本部门牵头或独立组织的考核活动,一律属实统计上报。近期,市考核办将根据市委研究意见下发通知,就规范各单位开展的考核作出安排。
201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