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的补充通知安排,请参照市委组织部11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再对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职、离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退(离)休、辞去公职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企业“兼职”、“任职”的区分界定,“任职”仅指辞去公职人员在企业担任职务的情形,其余情形包括退(离)休干部在企业担任职务均属“兼职”。
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于
本次排查,干部个人是否填报《干部个人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报告表》,各单位自行安排。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