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部、处室: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和“东营市十佳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和“东营市十佳班主任”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人数
⒈“东营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及表彰人数
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德育、家庭教育、班级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现任班主任教师。我校共评选推荐表彰4名。
⒉“东营市十佳班主任”评选范围及表彰人数
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且获得“东营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现任班主任教师(含本届表彰的“东营市优秀班主任”)。我校共推荐“东营市十佳班主任”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应具备如下条件:
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教育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心理健康,师德高尚,在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方面成绩显著。
⒉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班级管理工作中,热爱学生,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班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⒊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交友、心理、活动、实践、发展等各个方面予以指导,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方面成绩突出。
⒋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在丰富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技能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⒌近3年来所带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治安案件,学生无违法行为,未因教育教学行为违规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下达整改通知书。
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东营市十佳班主任”推荐候选人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获得“东营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在学校德育、家庭教育、班级建设等方面有突出的实践案例。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优秀的班主任教师选拔出来。学校推荐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⒈民主推荐。各年级部广泛发动,采取个人申报、召开班主任会议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3名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得票不得少于推荐总票数的50%。
⒉组织审核。学管处牵头,组成由学管处、团委、各级部负责人以及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工作实际,对年级部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从中推荐“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4名,“东营市十佳班主任”候选人1名,报学校研究确定。
⒊民主评议。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对学校研究确定的拟推荐表彰人选进行民主评议投票,根据票决结果上报市教育局表彰人选。
⒋公示。学校对拟推荐的“东营市优秀班主任”、“东营市十佳班主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5天。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今后不得再进行推荐。
学校举报电话:8326244;邮箱:dyyzxgc@126.com。
⒌材料申报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和“东营市十佳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整理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所有人选均须填报申报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一式两份。学校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和“东营市优秀班主任”和“东营市十佳班主任”候选人花名册一式两份、评选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