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目前,我市汛期已至,为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各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14〕9号)要求,现就汛期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汛期排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完善责任体制,健全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园长)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有经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具体负责校舍安全的排查和日常检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度汛夯实基础。
二、排查范围及方式
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做好排查记录,记录结果要由相关责任人和校长(园长)签字。坚决杜绝走形式,严格责任追究。重点排查教学校舍、各类附属设施,以及学校周边设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凡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可以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各学校要制定汛期防范工作的预案,做好防汛物资保障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6月4日至11日)。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所属各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市直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建立台帐做好预案。
(二)总结阶段(6月15日至18日)。各单位针对排查整改情况、应急避险措施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当地政府,同时报市教育局(512房间,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dyjy0546@126.com)。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19日至26日)。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专门检查组,抽查部分学校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对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懈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汛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抗灾自救能力。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学校及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