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东纪办发〔2014〕12号
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直各纪工委,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各统管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制度(公务用车停放地点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原则上不准动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借用、占用企业及下属单位车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旅游,严禁节假日期间互相宴请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土特产品和纪念品,严禁公款报销和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或者实物,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坚决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节假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部门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直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停放地点,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8381463)。
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