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布并通过)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以及《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单位竞争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相关会议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方案。
一、评聘原则
⒈严格执行省、市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
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高效。
二、组织机构
⒈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张利波、田效方
成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赵自平、尚桂安、李士刚、姜晓军、刘永信、杨 栋。
⒉职称评聘委员会(临时组建)
成员:学校领导3人、外聘专家2人、教师代表4人。
⒊职称评聘监督小组
组长:张利波
成员:赵自平、娄 超、李衡斌、王岳。
三、评聘指标
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批准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次职称评聘拟推报的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名额。
四、申报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要求,参加职称评聘人员控制在我校空缺岗位范围内报送,凡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都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确认为上报人员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五、评聘标准
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能力、示范引领作用)、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校园网公告栏。
六、评聘流程
⒈公示相关文件(办公室负责)
9月27日起,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公示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单位竞争推荐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让全体教职工尤其是参评人员了解2014年职称评聘的政策规定。
⒉拟定方案(办公室负责)
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数量、竞争条件和基本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拟定推荐方案。
⒊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办公室、工会负责)
9月28日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传达省、市教师职称评审会议精神,公布《东营市第一中学2014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办法。会后,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补充和完善《方案》,发放《2014年度教师职称评聘自评表》(教务处准备)和《职称评审一览表》(会后办公室通过IMO发送,内容输入后自行打印)。
⒋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查(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大会结束后,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填写《2014年度教师职称评聘自评表》和《职称评审一览表》,填写完成后自评表交教务处纸质材料一份,一览表上传至规定文件夹,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上午11:30。由办公室将报名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网上公布。同时,教务处、教科室组织人员对每位申报教师的自评内容、一览表内容进行核对查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及时组建2014年中高级职称竞聘推荐委员会,评委会成员初审每位申报教师填写的《自评表》和《一览表》内容。
⒌召开评审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⑴参评人员以学科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每人限时2分钟。
⑵同学科参评人员根据每个人述职情况进行互评,互评结果当即统计并反馈给评委,作为评委投票的依据之一。
⑶根据参评人员的述职、自评、互评、综合表现等情况,评委进行投票。
⑷计票,公布结果。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若票数相同影响上报人员确定或排序时,对票数相同的人员重新投票、计票,直至最终确定上报人员及先后顺序。
⑸所有评委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⒍校内公示(办公室负责)
在校园网公告栏及打卡室等醒目位置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⒎组织填表上报(办公室负责)
公示呈报。将确定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局)。
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