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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

发布人: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4-08-25 点击量:7701

(市直参考稿)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现就市直部门单位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一、会前准备工作

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实际,研究本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制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间表;根据省活动办提供的对照检查参考要点,列出本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员对照检查的具体参考要点;设计制作党员民主评议表。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一)组织专题学习市直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使党员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要求,提高认识,放下包袱,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接受民主评议。

(二)开展谈心谈话。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与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逐一谈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班子成员相互谈心,同一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党员之间谈心。根据谈心情况,提出拟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

(三)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市直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含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聚焦作风建设,主要包括“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根据对照检查问题参考要点,围绕“四风”问题,突出党员意识、宗旨观念、作用发挥以及“庸懒散”、“冷横硬”等进行查摆。机关工勤人员中的党员形成简要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基层党组织班子和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由所属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定,市委督导组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定;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定。市委督导组要重点抽查部分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

对市直部门单位下属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要对照检查问题参考要点,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形成简要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普通党员可形成简要发言提纲,也可对照本部门单位制定的对照检查问题具体参考要点,深入反思,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发言。基层党组织班子和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由上一级党组织书记审定,市委督导组进行抽查;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普通党员的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定。

所形成的材料,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个人岗位特点,有什么问题讲什么问题,不一定与“四风”问题逐条对应。严禁他人代写。

(四)对会前准备工作进行自查。会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到位,对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至关重要。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基层党组织要对会前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查看有没有开展专题学习,党员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和要求是否了解;有没有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思想沟通是否到位;有没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党员是否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上级党委和督导组是否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会前准备工作只要有一项没有做到位的,一律不允许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1、根据鲁群组发[2014]28号文件要求,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按以下两种程序进行:

1)设有支委会的党支部,先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情况,随即开展党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工作。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在支委会召开之后、全体党员大会之前进行。

2)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和个人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开展党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

2、根据试点情况来看,结合我市实际,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以按下列程序把握:

1)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在15名以内的,党支部班子和成员可直接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便于党员了解支部班子的整体情况。其程序是:先由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党员分别提出批评意见;然后党支部书记进行自我批评,党员分别提出批评意见;其他人员,依次类推。

2)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先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划分党小组,开展党员之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和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党员对班子分别提出意见建议,然后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软弱涣散、不具备开会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待具备条件后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暂时不开,但要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提前备案。

3、几点注意事项

1)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要有专人进行指导。

2)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果党支部书记不能驾驭局面,应及早选派熟悉会议程序、有掌控能力的党员干部主持会议。要注意提醒主持人使用规范表述,如把组织生活会说成民主生活会。主持人应对党员发言,特别是批评情况进行适当引导和掌控,但要保证每名党员的发言权利。

3)党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提不出意见;二是提意见过于重复。需要在会前组织党员进行充分谈心交流,沟通拟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要把学习作为一条批评意见。

4)支部班子和成员在自我批评时,要重点讲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可少讲或不讲,不宜过长。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面对面,把话说在当面,不准用其他形式代替。在开展相互批评时,原则上在现场不答复、不争论。批评结束后,党员要进行表态,一般情况表示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6)要安排专人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记录,特别是党员对班子提出的合理批评意见,作为该班子的整改内容。党员自我剖析的问题,和党员之相互批评提出的合理意见,作为党员的整改和承诺的重点内容。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以面对面形式进行相互交流,合理摆布好会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

1、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本着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设计制作《党员民主评议表》,评议标准不宜过多、不宜繁琐。

2、已经参加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

3、基层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指导党支部班子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名党员按好、一般、差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对评定意见为“差”的党员,要列出名册,逐级上报到市委直属党(工)委。

4、综合评定意见,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单独反馈,具体测评结果不作反馈。

5、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整改事项进行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结合岗位实际,以及多方面征求的意见建议确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1、设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指导1个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其他基层党组织作出示范。

2、要以基层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组织开展骨干人员培训,讲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目的要求、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培训一批明白人,认真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

3、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追究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责任;已经开会、流于形式的,责令重开。各级督导组要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反映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