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年级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的新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㈠ 考核的时间限定
对考核范围内的教职工在2014年度的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㈡ 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一年来的工作绩效。
㈢ 考核结果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因我校2014年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优秀等次的比率经教育局人社局审批,确定为18%。
⒈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A.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优秀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B.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高,工作中创新意识强;
C.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认真负责;
D.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E.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⒉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A.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B.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较高,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C.服务师生的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D.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E.廉洁从教,无私奉献。
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A.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B.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一般,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
C.服务师生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D.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师生的满意度较低;
E.能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A.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方面较差;
B.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C.缺乏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责任心,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D.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E.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㈠ 考核的方法
⒈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张利波、田效方
成 员:纪玉红、张建全、李新城、尚桂安、赵自平、
刘永信、姜晓军、杨 栋、李士刚、马占武、
董海峰、程志伟。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成员及分工如下:
主任:纪玉红,根据上级文件、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精神和要求,草拟《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成员及分工情况为:赖声平,负责优秀比率申报、《考核花名册》制表及报批等工作;高科军、丁子勇负责《教职工考核表》填写及报批,负责收集每位教职工考核表,同时完成校对并到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的批复任务;付秀波、田淑娟,负责考核表整理,包括考核表填写意见及签章等,田淑娟及时做好考核表整理及归档工作。
⒉考核办法
各级部、单元职能部门成立考评小组,在分管领导的组织下,按照分配的名额和制定的标准分头进行考核;考核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㈡ 考核的程序
⒈各级部、职能部门单元小组根据学校总体《方案》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全面考察被考核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情况。
⒉个人述职。每人2分钟。级部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由中层干部分头进行监督指导,人员安排情况为:
行政单元小组,张利波;教辅单元小组,田效方;后勤小组,李士刚。级部学科组:语文,纪玉红;数学,张建全;物理,杨栋;政治,尚桂安;化学,赵吉山;历史,赵自平;英语,李新城;生物,刘永信;地理,董玉武;音体美,姜晓军。
⒊学科组测评。述职完成后,学科组集中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人数为本学科组人数的30%。测评结果反馈给年级部。
⒋年级部考评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在学科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年级部结合教职工一年来的德、能、勤、绩情况和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考评。最终以超出分配的优秀名额20%的数目,确定参与年级部集体民主测评的名单。
⒌召开民主测评会。级部组织所有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按得票数确定优秀名单。
⒍审核确定。考核办公室对职能部门、级部确定的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对年度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东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⒏备案登记。《东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存入本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上级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㈠ 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㈡ 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方能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可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㈢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㈣ 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㈠ 见习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㈡ 学校派出的支教老师,在校内进行年度考核,有关情况由所在单位提供。
㈢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㈣ 学校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⒈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⒉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⒊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㈤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工作安排
㈠ 时间安排
⒈2015年1月26日前,制定并发布考核《方案》。
⒉2015年1月30日之前,各单元部门、年级部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行政教辅后勤各职能部门划分为三个单元小组,其中教辅组包括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艺体处;后勤组为总务处;行政组包括安保处、工会、办公室、学管处、团委。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后勤组由李士刚主任负责。经过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环节,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初步意见,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单独组织进行,由张利波书记牵头组织。
⒊2015年1月31日之前,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考核结果。
㈡ 材料报送
考核工作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填写《东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和《东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电子版分别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各级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总方案要求。各级部、职能部门细化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201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名额分配方案。
我校现有在编教职工535人,其中参加教职工考核人数532人(除3名县级领导干部)。因2014年我校被表彰为“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经学校申报,市教育局、人社局批复,同意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为18﹪,优秀等次人数为96人,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中层干部:13×0.18﹦2.34人 (5人)
高一年级:154×0.18﹦27.72人 (27人)
高二年级:151×0.18﹦27.18人 (27人)
高三年级:147×0.18﹦26.46人 (28人)
行政部门:20×0.18﹦3.6人 (3人)
教辅部门:33×0.18﹦5.94人 (4人)
后勤部门:14×0.18﹦2.52人 (2人)
总计:95.76人,按96人上报。
备注:上报总数不能超过96人。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