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拟在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中推荐上报一批宣传对象(含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上报范围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和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推荐上报拟宣传对象。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统一推荐上报所属基层党组织中的拟宣传对象,限15个以内;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各推荐1个拟宣传对象。
二、推荐上报要求
1.请各基层党组织对推荐上报拟宣传对象的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审阅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局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拟宣传对象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
2.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需将推报的拟宣传对象按事迹材料分类排出名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3.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月24日下午2时前将拟宣传对象事迹材料、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报局机关党办。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杜飞,联系电话:8327707。
附件:市委组织部通知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