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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一中2016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11 点击量:4020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6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市一中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德育合格,具有音乐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2016年招收音乐特长生35名。

三、报 名

集体或个人持学生户口本、应届毕业生证明(必须注明学生的学籍号和身份证号)、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63910日到东营市一中东大门学生物品接待处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00—下午17:30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5320上午8:007:30在东院报告厅召开考生考前会)

2、考试地点:东营市一中东院音乐楼

3、考试科目:

技能

1)声乐(必考):演唱一首中外歌曲(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或舞蹈(二选一):演奏一首乐曲或成品舞一个(体育舞蹈如拉丁舞除外)。

3)所有考生不进行加试项目的展示。

素质

1)模唱:旋律一条。(考官弹两遍)

2)模奏一条。(考官弹两遍)

4、面试: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7以上,女身高1.6以上。

五、几点说明

1)、学校只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舞蹈伴奏音乐必须MP3格式。声乐演唱采取无伴奏清唱模式。

2)、报名时填写专业考试主项与副项曲目。学生填报主、副项时要把最强项设为主项,其次为副项。从往年情况看,部分学生主副颠倒明显

3)、各项分值:满分为100分。主项50分,副项40分,模唱5分,模奏5分。

4)、考生按音乐专业被我校录取后,不允许放弃音乐专业学习,否则劝其退学。

5)、考试过程弄虚作假和入学报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勒令退学。

6)、学生的专业合格证,学校将派专人送达各生源学校。

7)、同时拿到音乐特长生专业合格证和自主招生“管乐类”降分录取优惠的学生,录取时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录取顺序进行。

六、文化课考试及录取

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水平按适当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报名参加东营市教育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专业成绩前5名者,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降分到普通生文化课分数线的60%录取。

七、其他事项按东营市2016年招生文件执行。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5号   

联系电话: 0546-83311940546-833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