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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摘编    发布时间:2016-02-23 点击量:1352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严防开学后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现就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新学期初要专题研究部署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安全稳定工作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落实安全稳定责任特别是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细化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新学期开学初,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防盗防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应急知识等安全知识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尤其要加强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演练的参与面,增强演练实效。要充分发挥东营市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上好安全课。
    三、强化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充分利用《东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以校车、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别要检查消防设施、校园交通、食品卫生、用水用电、校车等各类安全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涉及面较广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努力建设平安校园。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足配齐防范器材,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和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要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管理,认真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要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完善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信息和安全工作材料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