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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点击量:4873

各年级部、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山东省第九批特级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特级教师评选范围,主要面向我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年龄计算均截止2016831日(下同)。

    二、名额分配原则及要求

    (一)本次全省评选特级教师360名。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特级教师的推荐名额为11,其中高中学校4人。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我校推荐1人上报。

    (二)特级教师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要求各地、市推荐时,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 45岁(含45岁,下同)以下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推荐总数的50%。我校主要面向一线教师推荐评选。
  三、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申报特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祖国,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已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在职在岗,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近五年来(自201191日始,下同),教学一线教师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学校中层干部,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一门及以上课程,课时量应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

    (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教学水平高,在本市、校有很高的知名度,其经验在学校甚至市级及以上层面上推广过。在学生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应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

(六)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有明显效果。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的学术论著,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学校要对论文论著进行学术性审查,习题集、练习册等教辅资料,随笔、散文、短评等文学作品,简单的知识点介绍、习题解答类文章等,均不属于论文论著范围。

    (七)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及教育改革方面起示范作用,具有指导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培训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年轻教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省年度创新人物获得者,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

(三)市级及以上名师。

(四)支援西部教育1年以上和城区(含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成绩突出者。

(五)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指导教师远程研修等教育志愿服务,并表现突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一)师德表现不优秀的;

(二)从事有偿家的;

(三)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

(四)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

(五)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 

(六)违规办学的;

(七)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

(八)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九)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154号)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次特级教师评选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弄清申报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凡符合条件又愿意申报的教师,一律向年级部申报。

(二)年级部初步推荐。各年级部成立初评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思想水平、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每个年级部推荐出1人,三个年级部共3人。

(三)学校评审推荐。按规定要求,学校成立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采用个人述职,评委会审核,投票确定推报市教育局人选。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特级教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特级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

    (二)《推荐评选山东省特级教师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40份和电子版。

    (三)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论文论著3件、获奖证书3件(均须原件)。

    (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均须原件)。

    (五)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

    (六)申报人有关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认真遵守评审纪律的承诺书。

纸质材料: 上述材料按照《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上报材料明细表》(附件6)顺序整理,统一装入标准纸质档案袋,并将该表填写清楚贴在档案袋正面。

    六、时间安排
  (一)328日上午,年级部组织初评推荐。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办公室。

   (二)328日下午,组织述职评审,公示推荐结果。

   (三)329日,上报有关材料。

    七、组织领导
  评选特级教师是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切实加强对第九批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的领导,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校专门成立特级教师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建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全面审核,评审确定我校推荐。

 

                 东营市一中特级教师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