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部、职能部门、群团组织:
根据清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4月5日至4月7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 星期日)按时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部、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切实作好各自工作安排;
二、学管处、年级部强化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清明节祭扫活动及出行的安全、 文明;
三、安保处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二、学管处、年级部强化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清明节祭扫活动及出行的安全、 文明;
三、安保处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