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2018学年救助贫困生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最新要求,被救助学生必须具有东营市一中学籍,且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按《低保证》统计上报;非低保贫困生,每班原则上控制在6人以内,请按已有非低保生和新增非低保生进行分类。请班主任以严谨的态度,做好非低保贫困生的审核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摸底抽查,如发现虚报的情况,学校将取消资格,并在全校内通报。
二、材料要求:
1、低保贫困生材料:
①低保贫困生救助申请表(无需盖章)
②低保证
③户口本
④农村计生三户证明(农业户口的独生子、独生女、双女须提供此证明。证明中,乡(镇)计生办的章,需要自己盖好,县(区)计生局的章,学校将统一安排去盖。)
⑤学生本人建行卡复印件。申请表中需要填写学校为学生本人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贫困生救助卡号,没有救助卡卡的同学请按照非低保贫困生办卡要求提交证件,学校统一办理。
2、非低保贫困生材料:
①高二、高三原非低保贫困生
A.请重新填写非低保贫困生救助申请表(尤其是个人申请一栏,详细描述致困原因,否则不予救助),需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
B.非低保贫困生汇总表,班主任可参考2017年春季非低保贫困生发放记录中的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身份证号和建行卡号。
②新增非低保贫困生
A.交非低保贫困生救助申请表,且在备注栏注明“新增”二字。(详细描述致困原因,需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
B.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根据银行要求,为避免给学生或家长增添麻烦,截至9月25日,已满16周岁的同学必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同学请抓紧办理,可先办理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出生日期在2001年12月1日之后)的同学必须上交户口本的复印件(家庭住址页、索引页、本人页三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未满16周岁(出生日期在2001年9月25日-12月1日)的同学,请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建档立卡学生
属于建档立卡的学生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见附件)
4、请各班于9月19日晚9:30前,按照低保贫困生、原非低保贫困生、新增非低保贫困生的分类,将申请表、统计表的电子稿(顺序一致)以班为单位交到级部负责贫困生工作的学管员老师处。
三、材料整理上交
级部学管员老师整理材料,并以班为序列分低保贫困生、原非低保贫困生、新增非低保贫困生分别做好统计,统计表中的顺序一定与申请表的顺序一致(原非低保贫困生无需填写申请表,只填写统计表),再以本级部命名,于9月25日之前发送给姜良梅老师,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学管处。
请各班老师、学生认真阅读通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若有不明之处,请与学管处姜良梅老师联系。
东营市一中学管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