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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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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先进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 点击量:2691

各级部、教学班:

20172018学年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第学期先进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居班内前1/3名次。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居班内1/4名次。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任班委以上职务一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学习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自觉遵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积极,学习习惯良好,各科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居班内前1/6名次或进步幅度特别大。

(四)“守纪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地遵守和宣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生所公认。行为上,举止文明,无不良记录。

2. 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坦诚做人,认真做事,学习认真刻苦、积极努力。

(五)“劳动卫生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认可度,生活上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个人品格高尚。

2.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活动中积极认真、勇挑重担、任劳任怨,是班级劳动、卫生工作的带头人。

(六)“艺体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无不良记录。

2.在宣传、艺术、体育等活动中成绩突出,为班级、学校赢得了荣誉。

学生会量化管理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学生守则(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生会量化管理工作,检查中按时上岗、工作认真。

二、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按班内学生总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学习标兵、守纪标兵、劳动卫生标兵每班2名;艺体标兵每班1名;学生会量化管理先进个人每班2人。

三、评选申报程序与要求

1.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各项先进学生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要求。

2.学生根据各项先进条件及分配名额,可以自由申报相应的先进学生,并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字数在150字左右),原则上每人限报1项。

3.召开学生会议,申报者竞争演说,每人限时1分钟,后全班学生投票,产生各类先进人选,按得票由多到少的顺序填写申报表。

4.各班申报表上报级部,级部统一汇总后20187 10下午5:00前,上报学管处,由学校统一审核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一切先进评选资格)。

5.申报表样表见级部通知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东营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