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教学班: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二学期先进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居班内前1/3名次。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居班内1/4名次。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任班委以上职务一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学习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自觉遵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积极,学习习惯良好,各科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居班内前1/6名次或进步幅度特别大。
(四)“守纪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地遵守和宣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生所公认。行为上,举止文明,无不良记录。
2. 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坦诚做人,认真做事,学习认真刻苦、积极努力。
(五)“劳动卫生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认可度,生活上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个人品格高尚。
2.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活动中积极认真、勇挑重担、任劳任怨,是班级劳动、卫生工作的带头人。
(六)“艺体标兵”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无不良记录。
2.在宣传、艺术、体育等活动中成绩突出,为班级、学校赢得了荣誉。
(七)学生会量化管理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学生守则(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生会量化管理工作,检查中按时上岗、工作认真。
二、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按班内学生总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学习标兵、守纪标兵、劳动卫生标兵每班2名;艺体标兵每班1名;学生会量化管理先进个人每班2人。
三、评选申报程序与要求
1.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各项先进学生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要求。
2.学生根据各项先进条件及分配名额,可以自由申报相应的先进学生,并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字数在150字左右),原则上每人限报1项。
3.召开学生会议,申报者竞争演说,每人限时1分钟,后全班学生投票,产生各类先进人选,按得票由多到少的顺序填写申报表。
4.各班申报表上报级部,级部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7月 10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管处,由学校统一审核(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一切先进评选资格)。
5.申报表样表见级部通知。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