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东教发〔2021〕4号)、《关于2021年度开展市级教学能手注册认定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及县区教研机构审查、市教科院审核等环节,对取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满五年的前十一批市级教学能手进行了注册认定审核,报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认定1965名申报者符合市级教学能手标准,拟给予注册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