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物理教学创新的五个基点
李衡斌 山东省东营市第一中学
摘要:素质教育的提出,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物理课作为一门思维型和逻辑性极强的课程, 无疑是教师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课程。高中物理教学更是要摒弃传统教学的弊端,树立新的教学观念,为学生创设新的教学环境,让物理学科焕发新的光彩。
关键词: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创新基点
高中物理学科是一门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很多人对这门学 科可以说是“深恶痛绝”,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多年应试教育 的课堂上缺乏新意,导致本来就难学的科目更是由于索然寡味而 变得难上加难。因此要想让高中物理课堂充满新意,就必须进行 教学创新。笔者根据自身的教学经验,提出以下五个创新基点:
一、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增进学生学习有效性的研究
普通的教学过程,往往是学生学、教师教的“填鸭式教学”,这 样做的弊端就是不利于学生学习有效性的增进。转变学生的学 习方式,是从源头解决学生的学习困难问题。传统教学注重教师 的主导性,所以高中物理教学课堂上,就可以注重“以学生为学 习主体”,发掘学生自行讲题、自行研究,有不懂之处可以进行合 作式学习,通过这样的互帮互助式自主学习,不断地激发学生的 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样有利于课堂有效性 的提高。
二、加强课程资源整合,为教学有效性提供有效服务的研究
一位老师的想法见解和教学经验毕竟是有限的,要想在有限 的教学过程中吸取不同的经验,就必须要做到“资源整合和共 享”。一个学校里面,或者说同一个地区之间,同一学科的老师在 一起做教案,把教学的疑难点都指出来,把教学上优等生和学困 生注重的不同的点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一起解决。这样做就能 有效地改善多年不变的教学模式,让教学过程焕发新意,提高教 学过程的有效性。同样的,不同学科之间也应该进行资源共享。对 于高中教学来说,数理化这些理工类学科,其实是有很多的共通 之处,如果不同学科之间也能做到资源整合与共享,势必能让教 学更富于创新精神。
三、加强多媒体技术与教学的整合,增进教学有效性的研究
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上已应用多年,当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单纯的理论讲解,就算是再有魅力的老师,也会感觉难以吸引学生的全部注意力,而教学如果加入了多媒体技术,无论是图片、文字还是动画,都对学生注意力的集中十分有效,可以让学生的学习内驱力大大提升。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人教版高中物理的“万有引力”这一课,万有引力这个概念虽然在身边处处存在,但由这个公式 F=GmM/r 我们能够知道,质量越大的两个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越大,因此说,这个问题若使用宇宙中的天体来做例子是最好不过的。天体的质量大,距离远,比起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微不足道的万有引力,无疑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在这种情况下, 多媒体技术的加入就对课堂教学大有裨益,教师通过一个短篇的展示(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不仅能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是创设新型高中物理教学的一个重要方法之一。
四、科学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的研究
受到新课改的影响,在现在教学的教学活动开展之前,很多学校都能意识到集体备课的重要性,因此鼓励同一学科的老师聚在一起进行集体备课。这样既能让不同班级的学生接受同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又能够让有资历的老师提携新入职的老师,让新入职的老师把新想法融入重复了多年的教学计划中,这是灌入新知识,发展新教学的最快最好的方法。然而在现在的实际操作中, 这个过程总是因为一些主客观的原因,最终变成了教师的“例行公事”,开完会了就解放了,还是自己做自己的教学方案,这不仅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更是浪费时间。因此,集体备课这个环节必须要有一些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让教师真正地从中学到教学的不足,并加以改正,让物理课真正地成为学生探求义理的且十分感兴趣的课。
五、实施学案教学,增进教学有效性的研究
传统教学中,很多老师会忽视学案的编写,即使是有学案,也 只是把它当作是应付检查,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指导教学。这样就 大大降低了课堂的有效性,增加了教师课堂的随意性。这样做的后 果就是:容易导致课堂不受控,本该十分钟讲完的课,可能由于教 师的发散式思维讲解,足足讲了半个小时,这样的一节课既让老师 感觉非常累,时间不够用,又让学生抓不住重点,学习不到课本的 精髓,所以说,实施学案教学,增进教学的有效行,势在必行。
创新,最需要的就是依照前人的经验策略,发展自己的想法观念,要做到“标新立异”。以上五个方面的创新,虽有不当之处,却仍然尽心地表达出了想要表达的深意:只有做到真正的教学与革新, 才能焕发学科本身的巨大魅力。教师要真正地做到,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自由发展、善于创新。高中物理既要重视理论的学习,更要注意思维想法的培养,从而在今后的人生中能够对问题进行巧妙迁移和解析,顺利地渡过难关,走上光明大道。
参考文献:
林海滨.高中物理教学创新方向探究[J].数理化学习,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