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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一中学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量:2481

东营市第一中学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学校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就加强我校课题研究管理,规范研究过程,约束研究行为。特作东营市第一中学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课题的选题原则上要求,一是根据市规划课题指南确定(见附件1),二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立足课堂教学实际需要,密切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抓住课堂上的闪光点确定。

2.课题选题必须符合以下原则,对无价值、无能力完成的课题将不予审批。

1)价值性原则。选题要面向教育实践的需要,面向教育科学自身发展的需要。研究的内容,对解决当前基础教育的难点或关键问题有突破,对基础教育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成果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对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作用。

2)科学性原则。选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已有的科学理论、科学规律或定律为指导。

3)创新性原则。选题要有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4)可行性原则。要根据实际具备的和经过努力可以具备的条件去选题。

二、课题申报:

1.凡是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

2.同一申报人同一时间内只能申报一项同一级别的课题。

3.课题组人员组成,负责人原则上有二名教师负责,其中一人担任课题组长,做好协调统筹规划,另一人作为课题主持人,组织执行具体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8-10人,最多不超过12人。课题组主持人负责制定本课题的研究计划,并组织成员按计划分阶段实施本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和各自的职责, 做到围绕目标、分工合作,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完成课题任务。

4.课题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同学科教师书面推荐。

6.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东营市第一中学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7.课题申请人上报前,课题申报书首先由本学科教研组长进行全面审核,认为有研究价值,并签署明确意见,然后报教科室。

8. 在规定期限内教研组长必须严格把关上报课题关,认为有价值的签署意见,没有价值或者无力完成的直接否定。

9.上级市教育规划课题原则上从校级科研课题中遴选确定。

三、课题立项

1.自课题申请书受理之日起开始,一个月内评审公布。
2.申报的课题,由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教科室发文公示。

3.自批准立项通知公布之日起,研究工作即可启动,研究时间一般为2-3,最多不超过4年。
四、课题管理
1.课题一经立项,需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工作应列入本学科组年度工作计划中,统一安排。教科室会对立项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和督促。课题立项后,注意保存研究过程中相关资料,每半年汇总后,将纸质资料交教科室。

2.课题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确定课题实施方案。课题批准立项后,课题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或者研究方案,力争在两个月内开题,并将课题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教科室。

3.课题开题后,每年第4季度,课题组应向教科室书面汇报课题研究的进度、变更等实施情况。
4.课题研究到了中期时,课题组应向教科室汇报,并填写《东营市第一中学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见附件3)。教科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阶段性成果表彰。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课题研究资格:

{C}{C}研究结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C}{C}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C}{C}与批准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C}{C}已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C}{C}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他情况。

五、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需要对课题研究情况和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或验收。课题组应填写《东营市一中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见附件4,接受教科室组织的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
2.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立项通知书、开题记录、研究工作报告等。此外,鉴定村料需呈报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包括调查报告、论文、专著、音像制品、典型经验等)和必要的附件。
3.课题结题时,首先由课题组提报结题申请书,说明结题理由、结题时间,报教科室同意后确定。
4.鉴定一般采取材料审查方式结题。鉴定专家组一般有业务校长为组长的3-5人组成。鉴定专家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中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同意结题,并由鉴定专家组代表填写鉴定书中的结果。

5.凡经鉴定专家组评审同意结题的校级课题,由教科室统一发放《东营市一中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6科研课题原则上每三年为个研究周期,自课题立项之年起,第三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定为全校科研课题结题期。

六、课题奖励
1.每一个研究周期结束后,教科室将对结题(实验)报告和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如对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或对促进我校教育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校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以宣传推广,及时地向上级有关决策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同时学校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2.2022年起有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者课题结题的成果,将作为我校教职工晋级和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

七、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各种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和个人,解释权归校教科室,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科室修改补充。

东营市一中教科室

202111东营市第一中学课题研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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