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一中 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演讲比赛的通知 高一各班: 在祖国60华诞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感,激励广大同学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勤奋学习,展现我校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09级学生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演讲比赛,由学管处和高一语文组具体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要求 1、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联系自身学习生活实际,紧扣本次演讲的主题和思想精神。 3、要体现出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奋发进取的精神品质。 二、比赛事宜 1、报名:各班首先由班主任和语文老师组织进行演讲选拔,在班级演讲比赛的基础上,推荐25名选手参加学校演讲比赛。参加比赛学生的名单请高一级部于9月27日前交学管处。 2、比赛要求:演讲者按抽签决定的顺序上台,演讲时尽量脱稿,每人限时5分钟。 3、评分:演讲比赛由现场的评委评分,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所得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成绩。 三、赛事安排 1、时间:9月28日晚6:50开始 2、地点:东营市一中演播室 3、评委:待定 四、评分依据 1、紧扣主题,立意正确,观点鲜明。 2、内容丰富、全面,结构清晰、条理清楚,语句流畅自然 。 3、感情真挚,表情自然大方 。 4、普通话标准、流畅,语言精练,声音大小、快慢适中。 5、仪表整洁、大方。 五、设置奖项 一等奖5名,二等8名,三等奖12名。 东营市一中 2009-9-20 附评分标准: 一、内容得分(5分) 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二、演讲得分(3分) 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具有感染力,体现新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三、上下场及仪表得分(1分) 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上下场致意,答谢。 四、综合印象分(1分) 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