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高二级部及语文组: 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五五”普法年的第三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中开展征文和征集漫画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围绕今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三、基本要求: 1、内容: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结合自己的日常生活、学习,联系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作为中学生应该如何知法、懂法、守法及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情感。 2、征文题材、字数不限,画作形式不限。 3、活动对象:高一、高二全体同学 4、组织人员:高一、高二语文老师 5、交稿时间:12月8日(周一)前将本班作品交到语文老师处,各语文老师每班选出1-2篇于12月12日(周五)交给本级部语文组长处。 四、评奖 征文每个级部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5篇;漫画作品视上交作品情况评奖。学校将选用部分作品印刷成册或在《弘毅》杂志上刊登。 学管处 高一、高二语文组 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