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交通秩序)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工作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市一中全体教职工将继续关注您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今年三月份,市委市府提出利用三年的时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展示东营人民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对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促进我们全面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东营市的一位公民,我们要积极投身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之中。首先从自身做起,从教育自己的子女做起,在遵守交通秩序方面,做一位文明的东营人,同时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一、步行的同学,不要在途中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不横穿公路,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耽搁时间。
二、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处下车推扶自行车进校园,禁止骑车、蹓车进入校园。
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逆行,禁止横穿公路,禁止闯红灯。路上不并行骑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双手离把,不嘻嘻闹闹。拐弯、过十字路口时注意观察路况,过路口要下车推行、沿斑马线行走,防止发生意外。对离家较远的学生,建议家长接送;家长接送没有保证的,建议学生在学校住宿。
三、为方便学生疏散,便于通行,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尤其是大休的周五、周日及节假日开学、放学时间段,请开车来接送学生的家长,停车等待学生及离开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在停止线内或校门口两侧30米内停置车辆。
2、学校门口的东三路段和运河路段严禁随意停车,严禁车辆调头。
3、东三路(府前街至运河路段)可临时将车辆有序停于机动车行驶道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严禁逆行停车,严禁在在机动车道内泊车。
4、运河路(东三路至曹州路段)可临时将车停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泊车位,没有泊车位的地方严禁泊车。
(提醒家长朋友们,在机动车道泊车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在行驶道上非法长时间停车,且驾驶员又不在现场的,将由交警部门强行拖离现场。)
家长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东营市的文明、交通有序而努力,为孩子安全着想,使您的孩子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幸福地成长。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