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在学校“德育之窗”网页“德育活动”栏目中颁布。 |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评定工作的
通 知
高三各班:
为搞好2013年高考建档工作,稳定毕业前的学生管理,巩固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现对2013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评定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的范围:2013届毕业生。
二、考核的内容及办法:
1、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项目共16项,每项满分6分,按6分、3~5分、1~2分、0分四个等级赋分;另有奖励得分,凡学生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表彰以及其它奖励的,校级的加1~2分,市级的加3~5分,省级及以上等级的6~10分,表彰奖励可重复加分,但最高分不超过10分。评定总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D级,60~70分为C级,71~84分为B级,85分以上为A级。
2、整个评定工作由学管处协调级部统一组织。各班要成立相应评定小组,正副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要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凡是不服从管理者,思想品德评定一律按D级处理。
3、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需先写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级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学管处(时间截止5月20日),待学校研究同意撤消处分后,再由班主任会同级部、学管处确定其评定等级。只要违纪的学生彻底改正错误,原则上不评定为最低等级。
4、各班于5月24日前将《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思想品德评定结果统计表》填好报学管处审核,并于5月31日将审核后的《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领回,存入学生档案;对审核不过关的,要重新进行考核评定。
三、等级评定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合理,要抓住重点,突出学生个性。
2、教育性原则:要树立正确的导向,以鼓励为主,要肯定进步,指出缺点,指明努力的方向。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