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 农历 乙巳年(蛇)四月十九

致学生家长、驾驶员、流动摊点业主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10-18 点击量:3240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驾驶员、流动摊点业主朋友:

为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着眼于学生安全、学校稳定,有利于学生道德素质、法律素质提升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校自922日起开展“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学校与东营市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明月派出所建立了文明共建关系,积极构建内外协作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努力营造最优良的办学环境。

为方便大家接送学生、行车停车、商业经营,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告知如下,希望大家继续鼎力配合:

一、关于学校门口交通

学校东门停车禁区:东三路东、西两侧绿化带内靠近学校东门最近的4根路灯杆围成的矩形区域;

学校南门停车禁区:运河路南、北两侧靠近学校南门东侧斑马线东端以西、南门西侧南北向路牙石连线以东区域;

以上停车禁区内,严禁停车、上下车和随意调头。

严禁学生乘坐无安全保障或无行政许可的营运车辆。

学校东门辅路上停放车辆驶离停车位时,要谨慎慢行。

二、关于校园周边小摊点经营及路边就餐

严禁学生在东三路(东营教科院入口与东营宾馆西门连线向南至运河路段)、运河路(钻井三公司东南门与东营体校西院墙北端连线向东至东三路段)路边摊点购买食品,严禁在以上区域摆摊设点经营。

家长送饭的,确需在路边露天用餐的,用餐后将垃圾带走。

三、关于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

按市教育局“除必要和教学需要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互联网,使用手机、互联网与外界联系应得到教师的许可”的规定,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来校。确因身体健康等因素,学生必须带手机来校的,应得到家长和班主任的许可,并规定使用手机的条件限制。

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在教室、宿舍、餐厅等公共场所存放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刀具。

严禁吸烟、饮酒;禁止将香烟、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酒瓶、棍棒、钢管等易于引发不良后果的物品带进校园。

学校将联合市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明月派出所定期或不定期对以上事项进行检查,希望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心、支持、配合学校工作。

谢谢!

                  东营市第一中学

                  东营市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

                  东营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   

                  东营市公安局分局明月派出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