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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 点击量:2664

高三各班:

为搞好2014年高考建档工作,稳定毕业前的学生管理,巩固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现对2014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评定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的范围:2014届毕业生。

二、考核的内容及办法:

1、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项目共16项,每项满分6分,按6分、35分、12分、0分四个等级赋分;另有奖励得分,凡学生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表彰以及其它奖励的,校级的加12分,市级的加35分,省级及以上等级的610分,表彰奖励可重复加分,但最高分不超过10分。评定总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D级,6070分为C级,7184分为B级,85分以上为A级。

2、整个评定工作由学管处协调级部统一组织。各班要成立相应评定小组,正副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要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凡是不服从管理者,思想品德评定一律按D级处理。

3、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需先写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级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学管处(时间截止526日),待学校研究同意撤消处分后,再由班主任会同级部、学管处确定其评定等级。只要违纪的学生彻底改正错误,原则上不评定为最低等级。

4、各班于529前将《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思想品德评定结果统计表》填好报学管处审核,并于530日将审核后的《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领回,存入学生档案;对审核不过关的,要重新进行考核评定。

三、等级评定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合理,要抓住重点,突出学生个性。

2、教育性原则:要树立正确的导向,以鼓励为主,要肯定进步,指出缺点,指明努力的方向。

                   

 

            东营市第一中学

          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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