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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一中学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低保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点击量:2749

高三年级: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考低保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高考低保大学生资助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东营市户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的低保家庭子女。

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

1《东营市2016年低保大学生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农村计生三户证明》一份(计生三户的提供)。

3、低保证和户口本原件。

4户名为学生姓名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5《东营市2016年低保大学生汇总表》两份。

(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东营市2016年低保大学生救助申请表》,申请表中的学校意见、县民政局审核意见、县教育局审核意见无需填写、盖章,学校将组织安排统一办理。

2属农村计生三户的,同时报送经乡镇卫生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农村计生三户证明》。农村计生三户证明中乡(镇)计生办的章,需要自己盖好,县(区)计生局的章,学校将组织安排统一办理。

3、须提交户名为学生姓名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将把资助金打入该银行卡中。

4、请年级部分县区进行统计,按本科、专科顺序分别填写汇总,计生三户类型按独女、独子、双女填写,不属于计生三户的无需填写。请认真填写高考成绩、录取层次、录取学校。

三、上报时间:

年级部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23日下午1730,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工作要求:

请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低保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避免遗漏。

五、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姜良梅  电话832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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