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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点击量:3379

各处室、年级部:

为做好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分别简称“三好”、“优干”)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市教育局东教发(2015)62号文件通知要求,对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4. 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选修课程较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含)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至少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课成绩优秀。

4. 高二、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3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省级优秀学生

1.具有省级三好或省级优干荣誉称号,综合素质高。

2.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7A3B(含)以上。

3.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且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2个学期以上(2015年2月17日前转入)。

(四)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普通高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参照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执行。。

二、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各级各类称号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称号 

省优干

省三好

省优秀学生

市优干

市三好

13级

4

3

1

5

4

14级

3

3

--

5

5

合计

7

6

1

10

9

三、工作程序

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合“省级三好”“省级优干”评选同步进行,并在“省级三好”“省级优干”范围内优中选优。

1.组织发动。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制定东营市第一中学评选推荐实施方案(通知),连同市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广泛公布,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史本泉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各班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原则上确定1名人选上报年级部。

3.年级部评选。各年级参照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组成情况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年级部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年级评选推荐工作。年级部评选推荐小组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年级部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其中省级优秀学生须为得票最高者。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5.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主要事迹(约100字)、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四、评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⒈班级初评于12月21日晚完成,并将候选人简明事迹材料(100字以内,word文档。格式要求:标题为“***同学主要事迹”,宋体,2号,加黑,居中;第二行为“东营市第一中学**级**班***”,仿宋,3号,居中;正文:首行缩进2个字符,仿宋,3号)报年级部。

⒉级部评选推荐小组于12月22日下午3:00前完成,初步确定各候选人拟推荐评审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类别,按1: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先进学生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上报学校。各类人选附1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以年级、班级、名字命名)通过imo传给学管处王玲老师。

⒊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于12月22日晚7:30召开评选会议,听取级部、学管处、团委对评审工作及候选人情况的汇报,按程序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学生,并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12月22日晚完成)。

⒋ 级部、团委、学管处按文件要求整理有关材料并上报市教育局(12月25日完成)。

五、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史本泉

副组长:张利波 田效方

成 员:纪玉红 张建全 李新城 尚桂安 马占武 董海峰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