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2016学年贫困生救助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 救助范围:根据上级文件最新要求,救助学生必须具有东营市一中学籍,且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借读生、复课生,携带手机来校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低保家庭学生按《低保证》统计上报;非低保贫困生,每班原则上控制在6人以内。请班主任以严谨的态度,做好非低保贫困生的审核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摸底抽查,如发现虚报的情况,学校将取消资格,并给以全校通报的处分。
二、 材料要求:
1、低保贫困生:
填写《低保贫困生救助申请表》;收交有效的《低保证》、户口本(农业户口的独生子、独生女、双女的,需要到乡镇计生部门开证明,连同低保证、户口本一块收交)。农村计生三户证明中乡(镇)计生办的章,需要自己盖好,县(区)计生局的章,学校将统一去盖。
2、非低保贫困生:按要求填写学校下发的《非低保贫困生救助申请表》,高二、高三已办建行救助卡的同学请务必填写建行卡号,本学期新增的贫困生请在备注栏注明“新增”二字,已满16周岁的同学必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的同学必须上交户口本的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三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班主任按照已有贫困生、新增贫困生做好分类以及信息统计工作。
3、请于
三、 级部学管员整理材料,并以班为序列分低保贫困生、已有非低保生贫困、新增非低保贫困生分别做好统计(“低保生汇总表”、“已有非低保贫困生统计表”、“新增非低保贫困生统计表”空表在FTP学管处—“贫困生救助”文件夹中),再以本级部命名,于
请各
东营市一中学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