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转变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根据《东营市教学教研评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
一、工作原则
(一)公正性。一是根据2012年《东营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公布的专任教师数的3%,统一确定各单位参评名额数量(见附件1)。有专任教师学科的名额分配,实行总额控制,适当向薄弱学科(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等)倾斜。无专任教师的学科(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学校安全、地方与学校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等)原则上为相应学段有专任教师学科分配名额的平均数。二是制定全市优质课评选课堂教学评价框架标准(见附件2)。三是统一全市优质课评选参评教师申报表格式(见附件3)。
(二)公开性。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评选方案》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层层选拔,注重评选的全过程管理,让广大教师在评选过程中,不断转变教学理念,改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防止内部指定上报现象的发生。评选工作结束后,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和东营市教科研网同时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监督。
(三)严肃性。成立全市优质课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评选工作。成立学科评审组,负责本次优质课课堂教学考查工作,评选过程接受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对于在评审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评委,及时进行调整,并提出严肃批评。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和学科评审组的组建坚持回避原则。市评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市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要成员和部分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成员由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负责组建,从东营市教学教研评选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3人。
(四)规范性。严格评选程序:制定评选方案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下发评选通知→参评单位选拔推荐→材料受理→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组建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和学科评审组评审→学科评审组向市评选工作委员会汇报课堂教学考查情况,评选工作委员会初步确定评选结果→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公示→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行文公布、颁发证书。
二、评选工作实施
(一)各县区教研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教研室、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按《评选方案》组织评选活动,推荐上报参评教师。
(二)材料受理。承办单位收取参评教师申报表,并按学段、学科分发到各学科评审组。
(三)学科评审组评选。各学科评审组评委严格按优质课课堂教学评选标准对每位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打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分数统计并排出顺序;按该学科参评教师总数80%的比例初步确定获奖节数;再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学科获奖节数的20%、30%、50%的比例初步定出奖次。
(四)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1.由学科评审组负责人介绍初评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考查的基本情况、获奖节数和初步确定的奖次。
2.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对各学科评审组初评情况进行审议。
3.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分别对获一、二、三等奖的优质课进行无记名投票,凡得票为2/3及其以上的则获准通过;得票不到2/3的,降为下一等次,三等奖得票不到2/3的,该节课不获奖。
4.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评选结果。
(五)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向局长办公会汇报评选结果。
(六)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和东营教科研网上公示。
(七)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事项
教科院承办的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计划在4月份进行,4月5日前上报参评材料(联系人:吴利国);
体卫艺办公室承办的初中音乐和高中音乐优质课评选计划在4月份进行,4月18日前上报参评材料(联系人:卞全照);
教科院承办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信息中心和安全科承办的优质课评选计划在6月份进行,4月30日前上报综合实践活动课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优质课参评材料,5月25日前上报学校安全优质课参评材料(联系人:刘知晓、孙常华、牛怀明);
体卫艺办公室承办的小学体育优质课评选计划在9月份进行,6月30日前上报参评材料(联系人:孙向东);教科院承办的其他学科优质课计划在10月份进行,9月20日前将参评教师申报表和参评教师明细汇总表(见附件4),分学段、学科报东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联系人:付桂军),同时将参评教师明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dyjkybgs@126.com。
材料必须按期上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的具体时间、地点、课题等具体要求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