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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原教师发展栏目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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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视频公开课录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2 点击量:3817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录制部分优秀教师视频公开课,并通过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全市共享,为全市教师提供观摩学习的优秀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公开课录制工作分筹备阶段、录制阶段、上传共享三个阶段。

筹备阶段(3月底完成):起草方案;确定录制人员名单;制定公开课录制标准(附件1)。

录制阶段(4-10月份):录制公开课范例;各县区对照范例标准完成录制任务。

上传共享(4-10月份):采取成型一节上传一节的模式,逐步完成公开课的上传共享工作。

二、参与人员

部分省市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学科范围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生与品社、科学、艺术、综合等共计41节。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艺术、综合等共计36节。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艺术、综合等共计30节。
   
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各10节。

四、任务分配

视频公开课的录制与上传采取集中录制、统一上传的模式进行,各县区教育局和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完成本区域内的工作任务,市直学校、幼儿园达到录制条件的自行录制与上传,不具备录制条件的由市教育信息中心协调完成录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视频公开课录制是全市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公开课的录制与上传工作。

2.视频公开课录制与上传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视频公开课录制标准》,切实保证每一节公开课的录制与上传效果,使其上传后得到高效利用。

 

附件:1.视频公开课录制标准

          2.视频公开课录制人员名单

 

 

东营市教育局

2014326

 

 

 

 

 

 

 

 

 

 

 

附件1

视频公开课录制标准

 

视频公开课录制是我市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公开课录制效果,确保公开课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标准。请各单位依据本标准做好公开课的录制与上传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录制环境:自动录播教室(幼教组与个别特殊课程除外),教室内除师生、教学用具外,无其他无关人员、物品,录播教室后面为玻璃墙面的教室要做好遮挡。

2.课件输入:教学中用到的教学课件要作为单独一路信号输入采集,不可采取屏幕录制的方式呈现。

3.视频图像:各路视频信号要做好色温、亮度调整,使图像信号达到色彩、亮度一致;镜头推拉过程要速度适中、平稳,图像无抖动。

4.音频控制:录制前做好音频信号调整,确保声音清晰、无杂音,师生音量大小稳定。

5.师生着装:师生着装要简洁大方得体,色彩搭配清新亮丽,避免出现大面积的大红大绿等高饱和度色系。

二、制作要求

1.视频公开课要加入片头片尾,片头第一屏为学段学科、课题名称、教师姓名、制作单位,第二屏为执教教师简介(200字以内);片尾为教学反思(文字呈现)。片头片尾均用蓝底白字。

2.视频公开课的每个重要环节要在画面底部加字幕提示。如“热身练习”、“解疑导拨”等。

3.视频制作格式不低于720p,采用H.264编码方式,分辨率1280*72016:9),文件封装采用MP4格式(文件扩展名为.MP4)。

4.音频采集推荐使用双声道,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压缩采用ACC格式。

三、上传要求

1.视频课例上传至应用平台时,除上传课时完整的教学视频外,需同步上传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案)和学案,试题、素材等其他资源可选择性上传。

2.视频课例的命名格式为:教学课题名称-教师姓名;作者单位需填写教师所在单位全称,如“东营市第一中学”、“广饶县实验中学”。

3.教学视频、PPT或者Flash课件等文件上传后要能够在线播放,Word文档的文字排版要符合文件制作格式,标题用小三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文中标题加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