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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原教师发展栏目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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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 点击量:2346

按市教育局、人社局要求,所有培训都得备案。备案所交材料是获得学分的依据,如果所参加的培训没有备案,教育局和人社局一律不承认所得学分,请老师们高度重视。

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备案表(见附件)

2、领导签批的通知

3、培训的会议议程或培训方案

4、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5、外出培训发票(复印件)

6、一到两张能证明参加本次培训的照片

注意:

1、所有材料均为纸质材料,按1-6的顺序排列、订好,一式两份

2、级部统一组织的培训,由级部提供材料;个人参加的培训,由个人提供材料。

3、请在培训完成后及时将材料交到教科室。

 

附:

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表

               填表日期: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培训班名称

 

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地点

 

学员人数

 

学员来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