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中学:
根据山东省教研室《关于举办首届全省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鲁教研室[2014]49号)要求,请认真填写《山东省首届初中(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与会人员登记表》,于
联系人:赵慧
联系电话:13561037600
电子邮箱sukehan9@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全省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附件
关于举办首届全省初 高中校本课程
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鲁教研室[2014]49号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校校本课程的建设,增强学校教师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经研究,定于
一、展评条件
1.展评教师应从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3年以上;
2.展评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建设与实施,有突出成绩。符合条件的教研员可以参评,数量不超过市参评总额的10%。
二、组织方式
采取审阅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上课、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逐级选拔、逐层推选。
(一)各市初评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安排县(市区)教研室开展展评,展评工作包括:收集参评教师的申报表、申报材料和视频材料;审阅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实地听课,筛选出优秀人选并上报市教研室。市级教研室原则上可通过教师说课的形式,选拔推荐参加全省复评人选,鼓励各市探索更加实用灵活多样的评选方式。各市教研室按名额选拔出参加全省优质课展评的教师,于9月底之前完成初评工作。
(二)省级复评
复评由省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各市完成初评后,将参加复评教师的相关材料,包括展评教师登记表(附件1)、教师申报表(附件2)、校本课程纲要(附件3)、该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备课记录原件(评选结束后返还)以及课程取得成果的简介(附件4)、说课稿和视频材料,所有材料按学段分类装袋,于活动正式开始前报省教研室杨璐处,其中,校本课程纲要和说课稿一式七份,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汇总表于9月底之前发至
(三)表彰
优质课获奖者,由省教学研究室发放证书表彰。
三、注意事项
1. 各市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展评条件推荐教师,认真审查教师的参赛资格,并将参赛教师的基本情况在本市进行公示。
2.优质课展评标准关注校本课程的真实性、规范性、专业性和可行性,课程要体现对学生兴趣和幸福的关注,教学方式以研究、探索、合作、体验、感悟、欣赏、活动等为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成长,鼓励教师创新。
四、观摩人员
全省复评期间将邀请有关专家点评指导。各市、县(市、区)教研室校本课程教研员、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可以自愿参加观摩,每市限报20人。请各市于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初中参加展评和观摩的教师
报到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三路海韵楼(太平角三路与湛山三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2-51885510。
六、其他事项
此次活动不收会务费、评审费,统一安排食宿,按照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住手续,食宿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1.教师登记表
2.教师申报表
3.参赛教师校本课程开发纲要课程纲要
4.课程成果简介
5.与会人员登记表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