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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原教师发展栏目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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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教学教研系列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31 点击量:4949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2014年有关教学教研评选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课题研究为载体,着力推进教科研工作理念、作风和方式转变,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活跃教科研工作学术氛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东营市教学教研工作评选管理规定,委托东营市教育学会组织评选工作。评委从评选工作专家库中抽取,一般不少于7人。

(二)本年度的各项评选工作均采取名额限制、自愿参加、逐级推选的原则,不得突破指标数额或指定人选,工作过程做到公开、公正。

(三)对违反相关政策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数量

    按照东营市教学教研工作评选管理规定和工作实际,各项评选推荐数量如下:

东营市义务教育段教学示范学校70所(小学50所,初中20所);

东营市安全教育优质课40节;

东营市安全教育论文60篇;

东营市第七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130项;

    东营市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700项;

    东营市第十批教学能手460名;

    东营市优秀教育教学法50项;

东营市优秀教研员25名。

属于选拔性质的,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数量的80%,有奖次的按2:3:5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属于达标性质的严格按照标准评选。每一项评选工作结束后,评选工作委员会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定程序公示和发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时间

4月份,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评选;

6月份,东营市安全教育优质课、论文评选(由市教育局安全科负责组织);

7月份,东营市第七届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

8月份,东营市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评选;

10月份,东营市第十批教学能手评选暨第八批教学能手(含胜利石油管理局表彰)复评;

11月份,东营市优秀教育教学法展评;

12月份,东营市优秀教研员评选。

五、有关说明

各项评选工作用表到东营教科研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评选方案

2.东营市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安全教育论文评选方案

3.东营市第七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4.东营市教学论文课程资源评选方案

5.东营市第十批教学能手评选暨第八批教学能手(含胜利石油管理局表彰)复评方案

6.东营市优秀教育教学法展评方案

7.东营市优秀教研员评选方案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5


附件1

东营市2014年教学示范学校评选方案

 

一、评选标准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36号)中规定的现行小学、初中、高中三个评价标准,其基本框架、指标体系和分值权重保持不变。

二、评选时间

市评估验收时间拟定于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要在这之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于44日前报市教科院办公室。

三、评选流程

市教科院负责组织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的基本程序主要为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课堂考查、实地查看等。依据标准达到340分以上的学校,经市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授予“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称号。

四、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普通高中学校和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自愿申报,具体名额根据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

义务教育段学校推荐数量为:胜利教管中心小学12所、初中6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小学1所;东营区小学11所、初中3所;河口区小学4所,初中3所;广饶县小学7所、初中3所;垦利县小学5所、初中2所;利津县小学10所、初中3所。总计70所,其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50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20所。

上述推荐名额为控制数上限,各有关学校、单位视情况参与创建和推荐。九年一贯制学校申报的,要注明初中部、小学部或全校。

五、几点说明和要求

(一)创建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的学校,需经学校自评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复评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向市教育局申请评估验收。向市申请验收的学校,主管部门复评分数(自评分数)应当达到320分以上。

(二)向市提报验收的材料为:一是《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申报表》;二是主管部门对申报验收学校的总体评估报告。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申报所属学校材料。提报时间为44以前,过期不再受理。所提报材料均一式二份,同时提报电子文档。

(三)凡严重违反《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地方和学校课程开设及教学质量明显不符合规要求或者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所有材料收取及其他工作联络由市教科院办公室负责。联系人:付桂军,联系电话:8318225;电子邮箱: fgjaf@163.com>

附件2

东营市2014年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

优秀论文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类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活动,经研究,决定在今年6月份开展全市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和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

  (一)参评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应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类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段目标和教学方式,选用经山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安全教育读本内容为教学主题。选报的优质课须为一个完整的课时,采取现场讲课方式评选。

  (二)参加评选的优质课要求符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学的学科特点与规律,突出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理念,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恰当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全市中小学安全课教师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二、优秀论文评选

(一)论文要求:论文主题符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以安全教育为重点,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为主题。论文主要是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安全问题研究等形式,体现安全教育的主题。

(二)参加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三)上报要求:上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1份。文稿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论文格式应包括: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要求独立创作,一名教师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参赛,严禁抄袭,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名额分配

东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优秀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安全教育

优质课名额

优秀教学论文名额

东营区

4

7

河口区

4

5

广饶县

6

10

垦利县

5

7

利津县

5

7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6

10

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

1

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1

1

东营市一中

1

1

东营市二中

1

1

市实验中学

1

1

市育才学校

1

1

市晨阳学校

1

1

市实验学校

1

1

市海河小学

1

1

市春晖小学

1

1

英华园学校

 

1

实验幼儿园

 

1

海河幼儿园

 

1

春蕾幼儿园

 

1

总合计

40

6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照《方案》要求,在2014520日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教育优质课、优秀论文评比活动,推动本单位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发动、认真评选,择优上报。

(二)各级各单位要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2014522日前,将安全教育优质课教案和论文(一式3份)、《东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申报登记表》、《东营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优秀论文申报登记表》各一式2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安全科507房间。安全教育优质课教案和论文授课人(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只在《登记表》中显示,否则按无效教案和论文处理。

联系人:崔志凯(8326626),电子信箱:aqb506@126.com

 

 

 

 

 

 

 

 

 

 

 

 

 

 

 

 

 

 

 

附件3

东营市第七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方案

 

一、参评成果范围及标准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各级培训学校、幼儿园、各级教科研机构与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的工作者,在实践中形成的科研成果。

所申报成果必须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学术水平,能体现我市教育改革和科研的较高水平。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具有独立见解和创新意义,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问题研究方面,提出了可行的措施和独到的见解,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实验成果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效果较好。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改革,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对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成果内容及要求

参评成果内容包括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课程与教材研究、德育研究、学科教学研究、体育与艺术教育研究、教育技术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农村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特殊教育研究、学校文化与特色研究、校本研究等。

凡在20121120131231期间,我市中等及以下教育教学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均可参评。包括期间完成鉴定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调研报告,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论著。

此间形成的已在市级以上各种评选中获奖的成果不在本次参评范围。

三、参评成果数量分配

东营区、垦利县各12项,广饶县、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18项,利津县15项,河口区5项,济军生产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2项,局属学校各3项,局属幼儿园各2项,东营职业学院(中专段)、市技师学院各3项,其它单位各不超过2项。

四、评选时间

拟定于7月份进行评选。

五、申报程序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育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审查,自写率要达到60%以上,材料申报时附加检测证明材料。 201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稿一并交至市教科院教科室。联系人:吴利国,联系电话:8336026,邮箱: wuliguo868@sina.com


附件4

东营市2014年优秀教学论文

课程资源评选工作方案

 

一、内容范围

本次评选内容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论文要围绕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班级和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的难点、热点问题;课程资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围绕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教材、教参和拓展资料(不含教辅、练习册等);

(二)各种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的原创性资源;

(三)学校教师、学生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

(四)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活动案例;

(五)各类课程的教学课件、教具学具等。

二、时间安排

拟定于8月份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一)普通中小学

小学段优秀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语文

数学

品社

科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综实

其他

 

广饶县

6

6

3

3

3

2

2

2

3

5

 

利津县

6

5

3

2

2

2

2

2

3

5

 

垦利县

4

4

2

2

2

2

2

2

2

2

 

东营区

3

3

2

1

1

1

1

1

2

2

 

河口区

3

3

2

1

1

1

1

1

2

2

 

教管中心

6

5

3

2

2

2

2

2

3

5

 

市育才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市实验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市晨阳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市海河小学

1

1

1

1

1

1

1

1

1

1

 

市春晖小学

1

1

1

1

1

1

1

1

1

1

 

济军基地教育处

1

1

1

1

1

 

东凯小学

1

1

1

1

 

 

初中段优秀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思品

音乐

体育

美术

综实

其他

 

广饶县

5

5

3

3

3

3

3

3

3

2

2

2

2

1

 

利津县

4

4

3

2

2

2

2

2

2

2

2

2

2

5

 

垦利县

4

3

2

2

2

2

2

2

2

1

1

1

2

1

 

东营区

4

3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河口区

3

3

2

1

1

1

2

1

1

1

1

1

1

3

 

胜教中心

4

4

3

2

2

2

2

2

2

2

2

2

2

5

 

市实验中学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市育才学校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市实验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1

 

市晨阳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1

 

济军基地教育处

1

1

1

1

1

 

 

高中段优秀教学论文和课程资源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综实

其他

 

广饶县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利津县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4

 

垦利县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河口区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胜利教管中心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市一中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2

 

市二中

1

1

1

1

1

1

1

1

1

1

1

 

注:“其他”包含心理健康教育、地校课程、学校整体资源。

(二)职业教育

仅报送论文。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限报3篇、专业课限报4篇;其他学校文化基础课、专业课各限报2篇。

(三)学前教育

论文上报数量分配:广饶县、东营区各6篇,利津县、垦利县各5篇,河口区3篇,市实验幼儿园、市海河幼儿园、市春蕾幼儿园、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各2篇;课程资源上报数量分配同论文分配数量。

(四)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共报送8项。

四、评选办法

(一)各单位负责对推荐的论文和课程资源进行自写率鉴定,要求自写率应均不低于60%。材料上报时必须附鉴定证明。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对所报材料进行抽检,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填写“推荐优秀论文、课程资源汇总表”,分清学段、学科(领域)。710日前报送市教科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逾期视为弃权。联系人:尹燕花,电话:8318225, 电子邮箱: dyjkybgs@126.com


附件5

东营市第十批教学能手评选及第八批教学

能手(含胜利石油管理局表彰)复评方案

 

一、   评选(复评)范围

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现任教师(含各级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5%;学校管理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5节),复评范围为东营市第八批教学能手和胜利石油管理局1995年、1999年和2003年表彰的教学能手。

第十批参评教师,必须已取得县区(中心)级教学能手称号,市直属学校须取得校级教学能手称号。到20146月底应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含5年)的本学科教学实践经验,学历达标(学历不达标,须具有8年以上的教龄,并正在进修相关专业的合格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评选指标分配(分配名额未确定具体学科的单位,每学科最多推荐1人)

(一)职业教育

学校

指标分配

东营区职业中专

3

河口区职教中心

2

垦利县职教中心

4

利津县职教中心

3

广饶县职业中专

5

东营市中专

1

东营市技师学院

4

东营市体校

1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

合计

25

(二)学前教育

单位

数量

市实验幼儿园

2

市春蕾幼儿园

1

市海河幼儿园

2

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1

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

1

东营区

9

河口区

3

广饶县

13

利津县

8

垦利县

6

合计

46

(三)小学教育(特教)

 



河口区

广饶县

垦利县

利津县

胜利教管中心

济军基地教育处

东凯小学

市育才学学

市实验学校

市海河小学

市晨阳学校

市春晖小学

英华园学校

石大附小







语文

4

2

6

4

5

5

1

1

3

4

2

2

2

1

1

1(含初中、幼
儿园)

数学

3

2

5

3

4

4

英语

2

1

2

2

2

2

品生品社

2

1

2

2

2

2

科学

2

1

2

2

2

2

音、体、美(共)

3

2

5

3

4

4

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

1

1

2

1

1

1

地校课程(含心理健康教育)

2

2

3

3

3

3

合计(142

19

12

27

20

23

23

1

1

3

4

2

2

2

1

1

1

(四)初中教育

 

东营区

河口区

广饶县

垦利县

利津县

教管中心

小计

市实验中学

市育才学校

市晨阳学校

市实验学校

济军基地教育处

石大附中

合计

每学科最多推荐1

 

语文

2

2

5

2

4

4

19

4

4

3

2

1

1

数学

2

2

5

2

3

5

19

英语

2

2

5

2

3

5

19

物理

1

1

2

2

2

2

10

化学

1

1

2

1

1

1

7

生物

1

1

2

1

2

1

8

历史

1

1

2

1

2

1

8

地理

1

1

2

1

2

1

8

思品

2

1

2

1

2

1

9

音体美

2

2

4

2

3

3

16

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

1

1

2

2

2

1

9

地校课程(含心理健康教育)

2

2

3

3

3

3

16

合计

18

17

36

20

29

28

148

4

4

3

2

1

1

163

(五)高中教育

 

河口
一中

广饶
一中

广饶综合高中

垦利
一中

利津
一中

利津
二中

胜利
一中

胜利
二中

胜利
三中

胜利
十中

胜利
十三中

东营
市一

东营
市二

石大
附中

英华
园学

合计

语文

2

2

1

1

1

1

4

2

1

1

1

2

2

1

1

92

数学

2

1

1

1

2

英语

2

1

1

1

2

物理

2

4

1

2

2

1

5

2

1

1

1

2

化学

1

生物

1

思想政治

4

1

2

2

1

1

历史

1

地理

1

音乐

1

1

1

2

1

1

2

1

1

体育

1

美术

1

信息技术

1

通用技术

1

学校课程(含心理健康教育)

1

合计

5

20

4

9

8

6

11

5

1

2

2

13

4

1

1

92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在逐级评选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东营市教学能手参评(复评)申报表》,证书、材料的期限为20106月份至20148月份,并附加证书、材料的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参加复评的同时提交教学能手证书原件)。各参评人员要注明具体学科。各评审小组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材料审核、打分,进行课堂教学考查。推荐人选的材料分和课堂考查分相加,即为参评成绩。

参加教学能手复评的,任期内获得过教研系统市公开课或市优质课评选二等奖以上的,免课堂教学考查。

(二)各单位将参评材料,包括各类荣誉称号、教育工作情况、论文(资源)评选、文章发表(著作)、教材(教辅)编写、经验介绍、优质课评选、公开课、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证书,每项最多报3件。831日前统一交至市教科院办公室,分清学段、学科,逾期视为弃权。联系人:尹燕花,电话:8318225, 电子邮箱: dyjkybgs@126.com


附件6

东营市2014年优秀教育教学法展评活动方案

 

一、参加展评范围

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研究部门的集体和个人提出的,已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成果的教育管理方法、教学法;或者引进或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法,紧密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教育教学具体实际,有创新并形成自己特色的教育管理方法、教学法。

二、优秀教育教学法基本条件

1.科学性。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重视运用探究式、自主式、合作式等新型学习方式,启发性强。

2.创新性。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及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带有原创性,有独到见解。

3.实践性。教育教学法的论证科学、数据翔实、结论明确、说服力强。实验或实践应用的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上,范围一般应在6个班以上,并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

4.实效性。教育、教学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参加展评的教育教学法成果,曾在市级以上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上通过专题讲座、示范课等形式得到交流;承办过本教育教学法的现场会,或主体成果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三、展评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组织

成立东营市教育教学法展评工作小组,负责对展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结果审定。展评办公室设在东营市教科院。

东营市教科院将通过现场推介会、专题研讨会、课堂教学展示周、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使优秀教育教学法真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程序

1.教育教学法的申报。申报教育教学法展评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经区县级评审后择优向市教科院推荐。市直学校、幼儿园可在本单位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向市教科院推荐。    

2.初评。初评采用实地察验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3.复评。复评采用大会评议的方式进行,对通过初评的材料再进行认真全面审核,严格按评选标准和奖次数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

4.展评。将评选出的教育教学法的视频在东营市教科院网站展播,供大家学习、借鉴。举办东营市首届教育教育教学法论坛,部分获奖的教育教学法将在论坛上展示。

四、名额分配

各单位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向市教科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广饶县5个、利津县4个、垦利县和东营区各3个,河口区2个,市直学校(幼儿园)、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1个。

五、申报事宜

(一)参评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2014年东营市教育教学法展评申报表》一式2份。

2.反映本教育教学法的3000字左右的科学总结一式2份。

3.反映本教育教学法水平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及宣传报道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审后即刻退还)。

4.反映本教育教学法的视频片。将教育教学法的成果录制成高清视频,时长在30分钟以内,刻录DVD数据光盘。内容要求特色鲜明,并具有推广价值。

(二)各县区、单位请将上述材料汇总后,于2014910日前报东营市教科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燕花,联系电话:8318225, 电子邮箱: dyjkybgs@126.com

 

 

 

 

 

 

 

 

附件7

东营市2014年优秀教研员评选工作方案

 

一、优秀教研员评选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主动指导基层教育教学研究。在科学研究、教研活动、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

4.教龄5年(含5年)以上,现从事专职教研工作3年以上,经常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文章,能指导本学科教师在省市及全国进行的教学能手、优质课、教学论文等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二、推荐名额分配

市教科院、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5,垦利县教育局4人,东营区教育局、广饶县教育局、利津县教育局各3人,河口区教育局2人。

三、评选时间

拟定于12月份进行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在逐级推选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20141031日前把材料报至市教科院办公室。联系人:尹燕花,联系电话:8318225, 电子邮箱: dyjkybgs@126.com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