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级部、教学组:
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增强我校教师科研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校品牌,根据《东营市一中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度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组织申报。
二、课题申报时间
三、选题范围
选题可以围绕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学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设计课题,也可根据我校现行发展实际需要自行设计课题。
四、申报方法
1、教师向学校申报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研究程序,包括制订课题研究方案、研究开题、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课题总结、成果转化等。
2、题目的选择体现价值性、创造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3、某一课题可以单人研究也可以多人研究,要有一定的理论支持。
4、在制订课题研究的方案时,不仅需要认真考虑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背景意义、具体题目、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条件、程序步骤,还应充分预计到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留有备用的时间,增加调整、回旋的余地。
5、课题申请教师将与学校教科室签订研究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课题申请教师应按教科研项目的一般程序和方法进行,设计调查项目表格,填写真实原始的调查数据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课题指向的理论分析,得出相应结论。 教育研究方法有主法和辅法。主法有观察法,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教育实验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反思研究法,质的研究法,等等; 辅法有统计法,测量法,问卷法,等等。
7、课题研究的组织工作、协调工作、结题工作均由教科室负责。
8、课题研究成果呈现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其它论文、专著、音像资料、典型教案、教具学具(含课件)等,教科室对材料进行评价和存档备查。
9、课题研究所需相关经费由学校负责支付。同时,确立奖惩制度,以制度管理、引导教师进行教育科研工作。
五、立项评审与管理
申请课题的立项评审与公布、项目日常管理、结题鉴定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