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倡树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山东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山东省教育教学“百佳”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社〔2013〕7号)要求,现将组织参加2014年(第十九届)山东省教育教学“百佳”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中小学、职业、成人教育及幼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创新设计、教育教学反思等皆可参评。
(二)征文内容可涉及当前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及新课改的方方面面,反映作者从事学科教学、教育管理、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体卫艺教育、班主任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教育教学创新设计可以是教育案例剖析,主题班(团、队)会课设计,学科教学设计(导学案)等。凡已在全国正式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尤其欢迎透视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问题的稿件。
(二)来稿须用A4纸打印,作品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作品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行间距25磅;标题上方注明“百佳评选”字样和参赛作品类别(如论文、创新设计、教育教学反思等)、学段(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学、社会、劳动、音乐、体育、美术等);标题下方一定要用三号楷体字标明作者姓名(居中),用小三号楷体字标明邮编、学校(单位)、联系电话;一律不加封面(格式样例见附件1)。凡因未写清楚地址、作者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稿件无法评奖或邮递证书的,责任自负。
(三)根据省教育厅基教处和山东教育社通知要求,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每篇论文需交参评费100元。该费用将全部用于评审活动。
(四)抄袭或网上下载的文章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
三、报送要求
(一)根据省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通联组、市直各学校将征文汇总后,由市教育局通联组统一征集并报山东教育社参评。
(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征文活动,务必于5月30日前,以县区及学校为单位,将征文进行分类汇总,用电子表格登记作者学校(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后(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将汇总表、参评作品和参评费一并报送至市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直接报送)。
未尽事宜,可查阅山东教育社网站(www.sdjys.org)或近期出版发行的《山东教育》《山东教育报》。
联系人:郭立义;联系电话:8328195
附件1:第十九届山东省教育教学“百佳”论文评选格式样例
附件2:第十九届山东省教育教学“百佳”论文评选汇总表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号黑体) 作品类别:教学论文 学段:初中 学科:语文(用四号楷体字) 农村初中情景作文教学的实践研究 (作品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 杨国营(用三号楷体字) 257200 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颜徐学校 15954758668 (以上内容用小三号楷体字) 作品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行间距25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