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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点击量:4072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教育处,东营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安排,现就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于520日前将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一式六份以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

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东营市教育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所用表格在东营教育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切实加强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管理工作。各课题组将课题的开题、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研究档案建设、研究进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各教育主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各课题组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中期报告一式三份于520日前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吴利国

联系电话:8336026

电子邮箱:wuliguo868@sina.com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4418

 

 

 

 

 

 

 

 

 

附件

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处:

为了加强课题中期管理,保障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结题的课题和2013年度的立项课题除外),都应接受此次检查。

2.此次检查以各课题组自查和各市规划办普查为主,各课题组应将课题的开题、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研究档案建设、研究进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市规划办,各市规划办应将本市课题研究情况汇总后向省规划办作书面报告。

3.各课题组、各市规划办应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省规划办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课题作出限期整改、不予结题以及撤销课题的处理。

4.进行中期检查的时间为201441630,具体安排为:4130日,各课题组自查;5831日,市规划办、高校科研处普查;6130日,省规划办进行抽查(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