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语委字〔2011〕3号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语委、教育局、机关党工委、文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公共服务行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精神,加大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如期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1〕15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中,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意义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普通话普及程度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使用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对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带头推广使用普通话,是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工作程序的需要,是展示城市文明风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快“黄”、“蓝”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四大重点领域”工作人员的认识,充分调动其学习、推广、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二、测试范围
(一)范围。全市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 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等级水平应达到规定标准。对196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工作人员,鼓励参加培训测试,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按照山东省语委办的要求,在2003年6月15日以前测试、并由山东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执行有效期5年的规定,而之后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再限定有效期。
(二)区域划分。市直(含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下同)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各县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各县区负责安排。
三、等级标准要求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三级甲等;
(二)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学校管理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
(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一级乙等;
(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广播员、解说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不低于二级甲等,话务员不低于二级乙等;
(五)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
四、测试报名
报名分两批组织。第一批组织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普通话测试报名;第二批组织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报名。教育系统已经完成测试工作。
(一)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
1.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测试范围。党政机关主要包括市、县区、街道党政机关,各级开发区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新闻媒体主要包括市、县区电台、电视台,东营日报社及县区报刊等新闻媒体单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市直报名时间:市直于2012年2月10日-2月25日报名。报名地点:东营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各县区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县区确定并予以公布。
(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
1.公共服务行业测试范围。主要包括商业(各大商场)、邮政、通信、文化、交通(含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公司等)、铁路、民航、旅游、银行、证券、保险、卫生等行业工作人员。
2.报名时间及地点。市直于2012年3月10日-3月25日报名。报名地点:东营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各县区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县区确定并予以公布。
(三)所需材料及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1.所需材料。参加测试人员须由单位集体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单位填写的《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统计表》(见附件1)、《东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到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统计表》、《东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邮送市语委办。
市普通话测试中心联系人:马丽霞,联系电话:8330636,手机:13706471878;电子邮箱:dysywb@163.com;具体地址: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18号)办公大楼323房间。
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28号)。
五、测试工作
具体培训样题,测试时间、地点及规程由东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另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学习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逐步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将提高工作人员语言文字水平列入工作议程,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测试计划,处理好工作与培训测试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确保培训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要将普通话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的指标之一。要动员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与测试,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件:1.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统计表
2.东营市普通话测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附件1.doc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东营市语言文字 东营市教育局
工作委员会
中共东营市委市直 东营市精神文明 东营市人力资源
机关工作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