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准备再用一年时间,在各省份选择2至3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此次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3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