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你们好!伴随着新春的脚步,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选拔性考试,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你们能更清楚地了解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使自己或自己的孩子顺利进入高中学校就读,现将有关重点事项的政策规定通报如下:
一、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和对象
我市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划片招生政策,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直、东营区和济军生产基地中学招生;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含石油大学附中)面向所属初中学校招生;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非初中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我市共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533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为:
东营市第一中学2000 东营市第二中学650 河口区第一中学680
广饶县第一中学3500 广饶县综合高级中学350 垦利县第一中学1500
利津县第一中学1500 利津县第二中学1150 胜利第一中学1000
胜利第二中学1100 胜利第十中学400 胜利第十三中学800
石油大学(华东)附属中学200 东营英华园学校(民办)300
胜利新西兰学校(民办)100 东营市正兴中学(民办)100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办理。
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2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借读考生持初中学籍档案(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在市内借读的考生还需出具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在市外借读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
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等级达到C等(含C等)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两个平行志愿。只填报一个志愿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应志愿批次的录取,填写两个志愿的考生,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特别提醒:(1)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注意报考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学校,避免因为志愿填报有误而不能被录取。
(2)市教育局在各报名点上报考生信息后,将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同一名考生在两个及以上报名点报名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报名资格。
(3)特殊考生基本信息须经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特殊考生名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天。
(4)学生报考信息整理完毕后,必须返回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不得代签。借读考生报名时签字确认本人报考信息。
四、录取
录取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且在学籍学校就读一年以上的考生,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中,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录取。
录取的基本程序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高中学校投档---高中学校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按照招生计划等额确定录取学生名单---高中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录取学生名单(包括录取数据库和纸质名单)---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高中学校录取名单无误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市教育局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专用章---高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组织学生报到。
五、学籍注册
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核发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名单是高中学籍注册的依据。特别提醒您,凡市教育局未核发录取通知书的,或录取通知书未加盖东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考风考纪关系到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我们将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人员和考生中存在违纪作弊情节的,将按照《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衷心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以平常心态积极、从容应考,祝广大考生考出理想成绩,升入理想学校!
更详细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浏览“文件公告”栏目中的《关于印发2012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或“基础教育”栏目“服务指南”下的《2012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东营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