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是市政府授予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优秀教师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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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功勋人民教师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发布人:办公室摘编 发布时间:2013-03-26 点击量:4159
作者:人事科 时间:2013年03月26日 阅读:25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