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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人:办公室摘编    发布时间:2012-12-27 点击量:2563

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四部门为什么要制定《意见》?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

  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

  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问:《意见》提出的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此次《意见》的出台,从体育课程实施、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出了落实和加强学校体育的四大重点任务。

  一是要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地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意见》特别提出,学校要创新体育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让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与其他课任教师相比,学校体育教师的地位、待遇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新出台的《意见》特别提出,各地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同时,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三是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四是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