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检查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
本报讯(记者 宗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各地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等特点,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认真排查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通知强调,要组织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提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整改工作落实。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2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