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网讯 3月25日,我市发布今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按照政策规定,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将不再招收择校生。高中志愿填报时,市一中和市二中、胜利一中和胜利二中可以兼报。
按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从2015年秋季开始,各地全部取消普通高中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政策,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按照这一政策规定,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将不再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从去年的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统一录取、指标分配录取、择校录取的顺序,调整为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统一录取,取消了择校录取的环节。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
我市今年在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划片招生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指标招生的比例,继续将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人数与指标录取人数挂钩。8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从去年的普通考生统招计划的85%提高到了今年的90%。在学籍学校就读一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前转入学籍并实际在读,且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在毕业学校指标分配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
今年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提前了一天,由6月11日-13日改为6月10日-12日,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影响。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市联网,市教育局可以随时调阅每个考场的考试情况。同时,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文化课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继续执行市一中和市二中、胜利一中和胜利二中可以兼报的政策。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报市二中,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胜利一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兼报胜利二中,未被胜利一中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胜利二中考生的录取办法,由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李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