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决定或许是出于无奈,因为目前法律上对于校园安全事故缺少明晰的责任划定,一旦出了事,舆论常常会把并不属于校方的责任推到学校身上,来自外部的巨大压力使得校方对于开展稍有风险的体育项目都很害怕。而越怕就越保守,越保守就越紧张,以至出现连跳绳跑步都要签安全责任书的极端现象。
实际上,安全固然重于泰山,但学校不要忘了自己的职责:育全面发展之人。对学生实施体育教学,提升其身体素质,是学校应尽之责,不容逃避,也不能因噎废食。其实,学校可以多想一些积极应对的办法,如加强安全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引入校方责任险等。 (王亮)
《中国教育报》2013年3月22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