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山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于2023年6月30日—7月6日进行。现就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 |
8:00—9:30 |
10:30—12:00 |
14:30—16:00 |
6月30日 |
地理 |
历史 |
化学 |
7月1日 |
生物 |
物理 |
思想政治 |
7月2日 |
数学 |
外语 |
语文(14:30—16:30) |
7月3日—6日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基础知识 |
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考生可报考11个科目,已合格科目无需报考。2022级考生仅可报考地理、历史、化学、生物4个科目。
二、报考资格
(一)普通高中学生。
尚有未合格科目的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普通高中学生和2022级普通高中学生。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先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5年。没有考籍的,须在4月17日—27日完成考籍申请,申请程序为: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http://sdbe.sdei.edu.cn/tdxl)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本人于工作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不能取得考籍,不能报考本次考试。之前已经取得考籍的,无需再次申请考籍。
具有报考资格的所有考生的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考籍信息均来自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三、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xysp.sdzk.cn)进行信息核对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按系统要求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短信验证码和登录密码,每次登录报名系统时均须使用;因考生个人泄露信息或由他人代报名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信息核对和报名缴费。
5月5日—12日每天9:00—17:00进行考籍基本信息核对和报名缴费。考生须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在注册手机号码时,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后提示信息有误,或者在核对基本信息时,发现考籍信息中存在错误,需考生联系所在学校,由学籍管理员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核查或修改。未核对、修改致使照片、身份证号等考籍信息不全或不正确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选科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完成,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报名考试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3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16元。
(二)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由考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等,同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和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审核考生本人与证件内容是否一致,坚决杜绝资格造假。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填写残疾人考试合理便利申报表,并于5月31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其他材料各市留存备查。
其中,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外语听力免试,按上述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后,按照《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1号)要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原则上在学生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再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交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邮寄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250002)。
已经申请过合理便利或外语听力免试的考生,在考籍有效期内无需重复申请,但须在规定时间内逐级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备。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6月23日—28日每天9:00—17:00,6月29日—7月6日每天7:00—20: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xysp.sdzk.cn)打印准考证。
报名相关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四、考点上报与考试编场
(一)本次考试考点上报须在5月18日前完成。考试全部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的标准化考点。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提前做好本次考试所需考点、考场的统筹和准备,核验校准考区、考点信息。新增考点须经县、市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验收达标后,于4月中旬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申请报告,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纳入考点上报范围。
(二)考试编场工作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于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考点,各普通高中之间应混编考场;对于个别地处农村、远离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并经批准单设的普通高中考点,可校内随机混编考场。2018级和2019级及以后的两类考试分别编场;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考试时须按照不同语种分别单独编排考场。笔试和机考编场数据均应仔细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成编场工作。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
(一)公布时间。
2023年8月下旬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布方式。
1.短信推送
以短信方式推送成绩信息至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
2.自行查询
考生在成绩公布时间内登录成绩查询系统(https://cx.sdzk.cn)、“爱山东”APP、百度小程序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信息。
(三)成绩复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报名工作是考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按照各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相关工作。要完善监管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伪造报名信息、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拓宽宣传渠道,做好政策宣传。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各市应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将报考流程、报考资格、可报考科目、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相关政策以及报名各环节的重要时间点提醒到位。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值班答疑。
各市要重视报名期间的考生服务工作,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公布咨询电话。在信息核对和报名缴费以及准考证打印期间,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值班,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和诉求耐心答复,及时准确回应,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山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
相关工作安排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17日—27日 |
社会人员注册考籍并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仅限工作日)。 整理交接并及时同步符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信息。 |
4月18日—20日 |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执收编码确认表。 |
4月中旬 |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流程申报新增考点。 |
5月5日—12日 |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基本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为每天9:00—17:00。 学校管理员登录报名系统,修正本校考生可选择的外语语种范围。 |
5月15日—18日
|
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校考生报考花名册。 学校打印报考科次统计表,并上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考点校验审批后上报。 |
5月23日—25日 |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审批的考点设置考区、考点并进行编场。 |
6月1日—2日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领题表,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核对确认。 |
6月23日—7月6日 |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登录系统打印考场座次表。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3日—28日每天9:00—17:00,6月29日—7月6日每天7:00—20:00。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