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东营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营造反对、抵制商业贿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⑴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把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学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实事求是。
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既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⑶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治理:教材、教辅、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以及招生等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专项治理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
⑷严明政策、稳步推进。严格区分正常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既立足当前搞好自查自纠,又着眼长远建立制约机制,以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推动学校不断发展。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底——7月初)
一是召开好三个会议。即:学校党委会、校务会和教职工动员大会。让全体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重点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东营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阶段:自我检查纠正阶段(7月初——8月)
第一步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各处室、级部要深入分析本职范围内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畅通发现问题的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并初步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第二步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处室、级部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重点查找在学校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财经纪律、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管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看财务、采购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索要或变相索要、侵吞集体财产等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按照政策区别对待。
第三步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各处室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思路和重点。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0月)
各处室、级部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整,边纠边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提出时限要求。要落实整改责任,学校主要领导、各处室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抓具体,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一是根据掌握的情况,按照上级部署,配合主管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处理。
二是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学校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晋伦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振峰 党委委员、副校长
付贞祥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利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田效芳 副校长
成 员:刘宗勇 党委委员、校长助理
纪玉红 办公室主任
张建全 教务处主任、04级级部主任
李新成 政教处主任
尚桂安 团委书记
赵自平 总务处副主任
姜晓军 教务处副主任、05级级部主任
刘永信 教务处副主任、03级级部主任
赵吉山 教务处副主任
李士刚 总务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利波同志兼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督察、指导工作。(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8331418,电子邮箱:dyyz777@163.com)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督促专项工作整体推进。各处室、级部主要领导分别为本处室、级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要协调配合,密切合作,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四、几点要求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学校而言,则严重破坏学校声誉,损害教育形象。搞好学校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必须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才能确保取得实效。
⑴要强化教育。各处室要以党章学习和“八荣八耻”教育为切入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党章学习和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打牢思想教育这个基础。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献身教育的意识,摒弃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背离人民的腐朽思想,用党章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抵制贿赂的自觉性,从慎小事、拒小利、管小节做起,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⑵准确把握政策。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稳定,推动学校健康发展。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免或免予处分;对各处室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
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教育教学秩序相结合。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清理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看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反思各处室工作行为,看符合不符合法规、纪律的要求;要查处建设工程管理、招生收费、物资管理等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⑷以健全规章制度为落脚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校务会和各处室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措施,贯穿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清理和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教育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⑸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组织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走过场的,责成重新进行整改;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