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东组普发[2012]1号),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确保换届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学校党委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强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将中央、省、市换届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文件尤其是《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东组普发[2012]1号)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重点通过以下三个层面加强学习教育。
⒈党委中心组深入学。将《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东组普发[2012]1号)印发到学校党委、行政班子成员手中,利用每周例会时间深入学习,并开展谈心交流活动,真正将换届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学深学透,做到各项要求入脑入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⒉各支部、处室普遍学。由各支部、处室负责组织,把《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东组普发[2012]1号)所有内容,利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原原本本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精神,掌握要求,抓好落实。
⒊全体教工集中学。寒假放假大会,结合学校寒假工作以及“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有关要求,让每个教职工牢记熟知,既做好各项规定的执行者,更做好各项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者。
三、几点措施和要求
⒈落实领导责任。为确保学习教育效果,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切实把学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层层抓好落实。
⒉严肃学习纪律。实行学习教育考勤制度,考勤情况记入教职工考核。
⒊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为确保各层面组织学习到位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纪律要求,学校特设立举报电话:8331418、8331734,凡涉及换届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学习教育以及落实情况问题的举报,学校将高度负责,认真受理,及时办结。
附:《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东组普发[2012]1号)
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 共 东 营 市 委 组 织 部 文件
东组普发(2012)1号
关于严肃换届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
为确保换届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要求,现将严肃有关纪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现场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已明确职务变动或面临职务调整的,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要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决策,严禁乱铺摊子、乱上项目。
二是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 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全市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换届工作圆满成功。
三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法律法规,严禁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违规用人等行为。换届期间,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进行人员岗位、职务调整,不准动议调整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原则上不审批与换届无关的干部人事方案。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原工作地区、工作单位的人事安排,不得随调身边工作人员。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规定,不准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不准突击花钱,不得违规更换、购置工作用车。严禁私分公共财物。领导干部不得插手或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财经工作,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税收、规费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已明确职务变动或面临职务调整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须经集体研究,必要时报市委、市政府决定。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原工作地区、工作单位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不得带走公共财产。
五是严肃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为规范,严禁迎来送往、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互相攀比等庸俗行为;严禁借干部调整、节日走访慰问,向部门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土特产;严禁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应酬或娱乐活动;严禁收受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贯彻落实换届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关键在于各级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负起责任,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
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